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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同意设置广货街等十个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货街等十个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联系电话: 8298169 电子邮箱:214310457@qq.com
通讯地址: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1号(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711699
附:宁行审审批函〔2025〕23-32号宁陕县入河排污口决定书
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