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梅子镇增补引汉济渭工程宁陕县境内被征地农民信息核实认定的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zrzyj/2025-009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24 16:31 | 成文日期: | 2025-04-24 16:31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征地拆迁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已失效 |
根据县库区移民工作站核实,梅子镇需增补引汉济渭工程宁陕县境内被征地农民信息,我局按照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宁陕县引汉济渭工程、宁石高速、G345宁陕段项目建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宁政办发〔2022〕12号)要求,现对宁陕县库区移民工作站核查后的12名被征地农民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4日-4月30日。
监督电话:6822676
附件:引梅子镇引汉济渭工程项目建设被征地农民核对后需更正、增补人员统计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