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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工作,2024年度第3期省秦岭办暗访通报反馈的西沟建筑垃圾填埋场无环保措施、违法占地1个点位,已全部整改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及书面等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
通讯地址: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711699
电 话:0915-6822954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