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县非遗保护中心多次开展非遗普查调研工作,经镇级推荐申报和专家组评审论证等程序,初步确定符合申报宁陕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共4类16项。现将拟列入宁陕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
附件:宁陕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拟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