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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5-053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5-09 16:52 成文日期: 2025-05-09 16:52
发布文号: 第七次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25 年 4 月 21 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 3 月 3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会议传达学习了 3 月 3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严肃认真抓好巡视、巡查问题和各级反馈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弘扬生态文化,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花谷”建设,持续提升宜居宜业宜游的优美环境。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精神,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和“五大”产业链发展所需,全面加强与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交流合作、项目对接合作,推动更多先进技术、前沿技术成果转化;要持续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强化创新要素保障,不断强化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人才培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学习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听取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关于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林通、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发改局(电力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国网宁陕供电公司、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部、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企业,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供电线路涉林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情。由县交通局负责,联系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排查并消除我县境内西成高铁供电线路火灾隐患。
2.由林通、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补齐备足火情应对处置物资和应急装备设备,加强县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满足各类灾情救援需求。
3.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各镇、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等部门配合,坚持务实管用的原则,结合近期发生的火灾火情,及时复盘总结,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灭火责任,在全县森林火灾红色预警解除前,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镇、镇级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持续加强多渠道、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进一步强化对山头、地头、坟头,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的巡查巡护人员力量和力度,切实堵漏洞,真正管住人、管住火,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4.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加强半专业化队伍及火警监测系统建设,定期组织半专业化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由各镇负责,9 月底前将本镇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调整充实到位。
5.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加强与陕西省宁东林业局、宁西林业局、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火地塘试验林场的衔接沟通,原则上 4 月底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宁陕县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林区管护责任,共同做好县域内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6.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气象局负责,加快推进人影作业点项目及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做好设备购置与维护、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将人影作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7.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加强巡查督查,坚持有火必查、有火必究,对所有烟点火点问题一律倒查责任,本周内对全县 3-4 月火情、烟点火点问题及责任倒查情况进行充分研判,对严重失职失责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原则上本周内就典型问题、事例印发一期专题通报。
8.由电信宁陕分公司、移动宁陕分公司、联通宁陕分公司、广电网络宁陕公司分别负责,完善各类抢险救援通讯保障预案,对全县通讯信号覆盖的盲区进行全面摸排,积极向上衔接争取,力争 6 月中旬前消除一批通讯盲区,年底前基本全面消除通讯盲区。
9.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一分局,及时跟进案件调查处理等相关情况,查明原因,责任追究到位。
三、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调整宁陕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宁陕县政府领导干部 2025 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由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
2.由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对照宁陕县 2025 年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要求,扎实抓好 11 个方面 105 项重点任务,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3.由胡亚斌同志统筹,县减灾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全面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防汛情景构建演练,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特别是 2024年遭受洪涝灾害的险工险段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补充更新防汛物资,检修维修救援设备。4 月底前,对各镇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

四、审议《宁陕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宁陕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方案(草案)》起草及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方案(草案)》,由县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由张莹副县长牵头,县住建局负责,积极争取全县生活垃圾转运体系项目资金 2200 万元,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3.由张莹副县长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城关镇、筒车湾镇、广货街镇及龙王镇配合,按程序立即启动实施宁陕县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选址、征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力争 7 月 20 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及早投入使用。
4.由张莹副县长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在新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成投用前,组织各镇有序转运、填埋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有接续、不断档、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费用由县住建局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纳入县财政预算据实保障。
五、听取宁陕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宁陕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采取“委托运营”模式,由县住建局负责,以公开竞标的市场化方式,委托第三方企业对我县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同时切实履行好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稳定达标、规范安全。由县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由张莹副县长牵头,县住建局负责,科学谋划污水处理厂(站)改造项目,全力以赴争取不低于 2000 万元的项目改造资金,分批分期对现有不符合标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3.由张莹副县长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站)改造,确保全县县镇村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实现污水处理质量稳定达标。
六、审议《甘肃-浙江±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陕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甘肃-浙江±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陕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原则同意《甘肃-浙江±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陕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由林通同志牵头,张莹副县长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城关镇、龙王镇、梅子镇等镇和部门,参照《G345 宁陕至新建段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进一步细化研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七、审议宁陕县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一标)工程变更情况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一标)工程变更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根据《宁陕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原则同意宁陕县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一标)变更增加投资 639.53 万元,由县财政局、县卫健医保局负责,按程序办理。
2.由县发改局负责,切实加强对全县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确实需要项目变更的,严格按照《宁陕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审定后实施。未及时向政府申请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八、审议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标准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标准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提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建议标准,由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联合发文实施,有效期 5 年;原县物价局《关于我县公(廉)租房租金价格的批复》、县住建局《宁陕县 2018 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废止。
2.由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管理,严格资格审查,严把标准程序,依法依纪依规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和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工作,并畅通监督渠道,确保租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负责,5 月上旬前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纪依规收缴、管理、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做好资金收缴使用分析,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九、关于陕西茂洋佳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陕西茂洋佳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陕西茂洋佳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财信担保贷款 950 万元,期限 3 年,由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陕分公司具体与市公司加强沟通,按程序积极办理担保相关手续;由长安银行负责按程序办理贷款。
2.由县住建局负责,按照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从香城宁境售房款监管账户中按照本次担保贷款总额的 10%代扣风险保证金 95 万元,确保财信担保的风险可控,并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





邀请出席:杨永杰 周康礼 郑吉友 罗程建 赵浩仪

出    席:林  通 胡亚斌 于忠俊 艾  林 毛海霞
          张  莹 柯小伟 鲁幸资
列    席:袁长勇 雷  蕾 罗友松 李家禄 赖胜杰
          黄太琦 许  鹏 汪  宇 姜  涛 柯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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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鹏 柯尊弥 李乔良 张安拉 涂新隆
          钟  帆 王奔波 马  昊 唐  瑜 张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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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启明 康忠杰 黄传鑫 陈  岗 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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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  淼 鲁  宁 陈  凯 赵香海 邝吉长
          陈春萍
代表委员:杨继斌 苏延军 彭  玲
法律顾问:王秋红 党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