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rzyj/2025-013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1 15:51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15:51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老街片区二号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宁政字〔2018〕48号)文件要求,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县住建局报来的县城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二号片区范围内已征收的117户房产证/不动产证/土地证予以注销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登记,原颁发的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废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陕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6822831
后附:注销不动产信息名册
公告单位:宁陕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