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相关要求,市秦岭办《关于对 2024年度第 3期省秦岭办暗访通报反馈问题进行交办的函》(安秦岭办函〔2024〕103号)反馈江口回族镇砂石堆放场①②③点位相关问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砂石堆放场①②③位于新庄村附近,属秦岭重点、一般保护区(保护单元:陕西旬河源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包含罗家博砂石堆放场、马明胜砂石堆放场、宁陕县永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堆放场,占地面积分别为10.83亩(含水田6.46亩、旱地0.83亩、村庄0.03亩、河流水面3.51亩)、24.3亩(地类性质为建制镇)、17.84亩(含建制镇14.54亩、河流水面3.3亩),现场堆放大量砂石料并可对外出售,无任何环保措施,存在违规销售。韩玉宝砖厂旁砂场、马明胜砂石堆放场无用地手续属未批先占、违法用地;宁陕县永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砂石堆放场于2024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9.76亩,经核查:超审批范围占地约8.08亩,属批小占大、违法用地。”
二、整改措施:
1.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对韩玉宝堆放的砂石料、贺某某堆放煤炭进行清除,恢复土地原状;
2.马明胜砂石堆放场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堆放大量砂石料,拆除机械设备、洗砂台,堆放砂石料就地平整;
3.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组织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对宁陕县永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沙料堆体采取覆盖等环保措施。问题整改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按销号办法将销号资料报市级对接验收销号。
三、整改结果:
1.①点位韩玉宝堆放砂石料已清运、贺某某堆放煤炭已进行清除,土地已恢复;
2.②点位马明胜砂石堆放场已拆除机械设备和洗砂台,堆放砂石料已就地平整;
3.③点位宁陕县永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砂料堆体已覆盖落实了环保措施。
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