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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发〔2021〕6号),安康市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持续推动毛绒玩具文创(织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安毛绒发〔2022〕2号)文件精神,安康柏深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社区工厂(含毛绒玩具文创企业)向我局申报新社区工厂相关补贴,经审核,拟拨付安康柏深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社区工厂、宁陕县集优社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毛绒玩具企业场地租赁费、水电费,共计补贴115.144591万元,其中场地租赁费6.08万元,水电费109.064591万元,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保障就业股反映。
受理电话:0915-6826028 受理人:李春佩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