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5-071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5-07-01 08:44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08:44 |
| 发布文号: | 第十一次 | 公开目录: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5 年 6 月 27 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及县委安排部署,以“零容忍”态度开展专项整治,严打严查严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固屏障。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听取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各部门相关意见建议,突出新质生产力发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民生事业等重点,有力有序推进全县“十五五”规划编制,确保规划符合县域发展实际、契合未来发展需求、满足群众期待。
二、传达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对野生鸟类非法捕猎贩卖问题作出的批示要求,全省、全市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政府第 8 次常务会议精神,听取我县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对野生鸟类非法捕猎贩卖问题作出的批示要求,全省、全市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政府第 8 次常务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关于我县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县专班办(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及时对标制定宁陕县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程序送审后印发。
2.由县政府各包抓领导负责,按照《关于县政府领导督导包抓各镇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字〔2025〕110 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包抓镇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的跟进督导,确保取得成效。
3.由县专班办(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4.由县专班办(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牵头,专班办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有奖举报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5.由各镇负责,进一步扛牢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持续深挖问题线索,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发动群众互相监督,兑现有奖举报,确保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6.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20 万元,保障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经费。
三、听取宁陕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十五五”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清单》,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及时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由《任务清单》中明确的各责任副县长牵头,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精准把握国家宏观政策,紧密结合实地调研,深入谋划项目,加快推进《规划纲要》与 18 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由县发改局负责,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任务清单明确的时间节点做好督办提醒,并及时向相关责任领导报送进度情况,确保 2025 年 8 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初稿编制,2025 年 10 月底前完成 18 个专项规划初稿编制,2026 年 3 月底前印发实施。
四、听取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情况的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关于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各镇负责,7 月底前完成对本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投资合同的全面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发挥资金效益;对已投资快到期的合同,提前组织研判,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约行为发生;需县上行业部门联动和需要县级层面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报告。
2.由城关镇、金川镇、筒车湾镇、龙王镇、太山庙镇负责,对34 笔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违约合同,建立清缴台账清单,逐一研判制定追缴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追缴力度,依法追缴违约资金。
3.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宁陕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逾期应收款清收攻坚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逾期应收款项清收进度,盘活集体资金,防止资产流失;并于 8 月 15 日前研究出台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等部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任务,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4.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牵头,相关镇配合,协同县法院加大对已起诉并判决违约合同的强制执行力度,依法识别、精准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协同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于 7 月 10 日前到镇村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全面督导“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提升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水平。
五、听取全县旅游产业联农带农有关情况的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关于全县旅游产业联农带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各镇负责,对本镇所有旅游资源、旅游项目、旅游产业、旅游产品和景区景点逐点位制定具体联农带农措施,7 月 12 日前报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汇总。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梳理分类,强化统计、强化指导。
2.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县文旅广电局等单位配合,7 月底前出台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长效机制,量化具体指标,清单交办任务,持续增强旅游产业联农带农促增收成效。
3.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牵头,县文旅广电局、县统计局配合,每年开展一次旅游产业联农带农情况专项调查统计,真实反映旅游产业联农带农促进群众增收情况,加强研判指导,并专报县政府。
六、听取宁陕飞地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飞地办关于宁陕飞地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解除《宁陕飞地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县飞地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2.待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县发改局负责,县飞地办配合,按照《宁陕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变更内容进行实地勘察和审核后,依法依规完成变更。
七、审议宁石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缺口资金还款计划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宁石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缺口资金还款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还款利率、方式、期限及起始时间等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会议确认事项及时与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2.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协商确定后的年度还款资金(首年约669.96 万元,后续年度根据利率调整测算),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期偿还。
邀请出席:余永军 郑吉友
出 席:林 通 胡亚斌 姚念伟 柯小伟 王红帅
请 假:于忠俊 艾 林 毛海霞 鲁幸资
列 席:刘厚明 付国涛 康树军 尹礼君 汪时飞
黄太琦 唐华荣 许 鹏 汪 宇 赵 京
柯小军 谭康宁 乔 德 叶小波 刘 健
张富林 方 敏 田 伟 李乔良 尤忠旗
章功甫 秦 宁 刘晨辉 涂新隆 钟 帆
王奔波 唐 瑜 廖 敏 陈 海 张永超
王昌绪 秦长生 王晶晶 周子涛 王 力
胡 东 贺 磊 牛 辉 刘 劲 唐显智
贾恒恒 庞 渤 宋 俊 赵文超 向征阳
柯贤锋 汪诗军 张 炜 何小玲 邹 旎
吕 萌 魏子翔 鲁 昭
代表委员:康 魁 苏延军 汪 淼
法律顾问:张 建 党育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