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锦娥同志任职的公告
(2025年7月14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7月14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锦娥同志为宁陕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