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锦娥同志为宁陕县监察委员会
代主任的决定
(2025年7月14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李锦娥同志为宁陕县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