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办事宜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30 16:20 【打印本页】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5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办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相关要求

按照(陕财办教[2024]135号)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三、需提供的资料

1.经毕业高校,就业单位,县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审核通过的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二份,(注:所有申办学生需按要求规范填写申请表(附件1),非首次申请的学生不用毕业学校签字盖章,但需复印之前历年补偿申请表(含补偿金额)以证明相关情况)。

2.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就业时学历证书复印件。

5.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限宁陕县县内的农商银行卡)。

请各镇、各基层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及时申报学费补偿;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尽早准备相关资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

申报资料提交地点:宁陕县教育体育局二楼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 0915-6826870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

附件2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