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145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周子涛 | 签发日期 | 2025-08-25 11:56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11:56 | 类别 | C |
| 案由 |
关于实施金川镇境内亮化工程的建议 金川镇沙金路沿线及黄金村、小川村集镇人员密集,共有住户500余户,且很多地方没有路灯,同时还有一些路灯需要更换,对群众的出行造成不便,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尤其在学生上学往返过程中十分不便。 建议:请县上相关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在金川镇境内安装路灯400盏,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同步改善村容村貌、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 代表姓名:盛弟金 代表姓名:李明凤 联系地址:金川镇 联系地址:金川镇小川村 联系电话:15191502965 联系电话: 15114950811
代表姓名:周春秀 代表姓名:陈兴宗 联系地址:金川镇兴隆村 联系地址:金川镇黄金村 联系电话:13992558807 联系电话:1377222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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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关于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复函 盛弟金、陈兴宗、李明凤、周春秀代表: 您在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金川镇境内亮化工程的建议》(第145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金川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前期见面沟通情况,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金川镇境内主干道及部分路段正在实施道路拓宽改建工程,全段处于施工状态。鉴于道路施工期间需进行路面开挖、管线铺设、路基平整等作业,若同步实施亮化工程,一方面会导致路灯基础浇筑、管线预埋等施工与道路施工相互干扰,影响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另一方面频繁交叉施工将大幅增加施工成本与工期,存在重复建设风险。另外亮化工程涉及路灯采购、安装、电力接入及后续运维等多项费用,资金缺口较大。由于镇财政资金短缺,加之无专项配套资金或项目支持,短期内难以筹措足额资金用于金川镇境内亮化工程建设。因此,从施工规范与项目统筹角度出发,现阶段暂不具备亮化工程建设条件。 为切实推进金川镇亮化工程建设,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申报项目。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包装与申报工作,密切关注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等政策导向,将金川镇亮化工程纳入重点项目库,积极申报专项补助资金,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主动对接辖区内企业,寻求社会资本合作;鼓励乡贤能人、村民自愿捐资,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合理规划建设时序。待道路施工全面竣工后,我镇将根据资金筹措等具体情况,启动亮化工程前期筹备工作,科学制定亮化工程规划方案,做好前期设计准备,合理确定路灯安装点位、灯具类型,确保工程既满足照明需求,又兼具节能与美观性。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镇将持续跟进亮化工程进展,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动态,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您对答复内容还有疑问或有其他宝贵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周子涛 联系电话:15991956868 宁陕金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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