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127 | 办理部门 | 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郑常涛 | 签发日期 | 2025-08-25 15:25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15:25 | 类别 | A |
| 案由 |
关于修建江口回族镇新庄村新城组小向坪便民桥的建议 新庄村新城组小向坪过水路面自2019年以来,共修建了3次,累计金额达60万元,过水路面无法承受洵河水位的冲击力,导致每年汛期都会冲毁,反复修建,现居住了26户,103人,林地面积360亩,水田110亩,旱地56亩,农业示范园区1个,2024年因汛期冲毁过水路面,导致农业园区种植的鲜食玉米未能按期交付,导致严重亏损。 建议:县农水局、交通局联合争取资金,给新城组小向坪修建一座便民桥。 代表姓名:吕秋红 联系地址:江口回族镇新庄村秦府组 联系电话:15829452831
代表姓名:高维军 联系地址:新庄村欧西克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1882982 |
||||||
|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复函 吕秋红代表、高维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江口回族镇新庄村新城组小向坪便民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林业和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建江口回族镇新庄村新城组小向坪便民桥的建议》(第127号),您的建议对于进一步支持新庄村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实现鲜食玉米带动群众增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指派班子成员负责办理,并于您进了多次面对面沟通。经我局积极主动与江口回族镇对接协商、实地查看项目点位,在谋划申报宁陕县红色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时,我局和江口回族镇强化统筹研判,在新庄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中,维修过水路面1座,宽3.5m长40m;维修铁索桥1座,宽2m长50m(更换钢索、加固桥墩2个、更换木质桥板)。截至目前,宁陕县红色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已通过国家农业部评审,预计6月底前国家农业部下达正式批复并同步下达资金,12月底前该项目完工。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林业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对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胡莎丽 联系电话:186091536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