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37 办理部门 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郑常涛 签发日期 2025-08-25 15:28 发布日期 2025-08-25 15:28 类别 B
案由

关于修建金川镇防火通道的建议

金川镇地域广阔,地广人稀,森林面积较大,个别地方交通不便,对森林管护,能有效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造成不便。为了在阻隔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控、扑救人员及时处置火情、科学高效扑救指挥等工作方面发挥出巨大作用,与此同时还能更好的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修建老庄村老庄组西沟、大岔组大岔沟、岩湾组长湾、小川村红旗组索儿沟、龙潭组荒草沟修、兴隆村耳扒组和尚塔、楼房组张立安、黄金村兴坪组城池沟、中角沟、竹山口组木王沟、团结组台子、阮家湾组阮家湾、谭家坪组阴沟、五一组大沟,共计14处约有40千米防火通道。

建议:县林业局,实地调研,制定可行性方案并批复,解决防火通道问题。

代表姓名:盛弟金            代表姓名:李明凤

联系地址:金川镇      联系地址:金川镇小川村

联系电话:15191502965          联系电话: 15114950811

代表姓名:周春秀            代表姓名:陈兴宗

联系地址:金川镇兴隆村      联系地址:金川镇黄金村

联系电话:13992558807         联系电话:13772221315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137号建议的复函

盛弟金、李明凤、周春秀、陈兴宗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金川镇防火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由衷地感谢您对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长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别是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防火巡护道路建设势在必行。

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属于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第八条“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森林经营单位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或者修筑工程设施必要性的说明,并提供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等情况说明”。

您提出的为金川镇修建14处约有40千米防火通道的建议,请各村根据实际需求,充分征求本村村民意见,制定成熟科学的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向县发改局申请备案,取得项目备案后向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提交使用林地申请资料,经我局研判符合要求的按照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审核审批,同时纳入2026年重大项目申报或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防火道路建设。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9

联系人:储召艳     联系电话:1522999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