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207 | 办理部门 | 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郑常涛 | 签发日期 | 2025-08-25 15:30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15:30 | 类别 | B |
| 案由 |
关于在皇冠镇设立金丝猴救助站的建议 皇冠镇域总面积508平方公里,辖3村1社区,总人口2311人。西汉高速贯穿全境,北距西安89公里,南距县城49公里、西距汉中150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7.3%,是秦岭四宝的汇聚地,特别是秦岭川金丝猴重要栖息地。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政策的落实,皇冠镇生态环境明显提升,皇冠境内野生金丝猴种群增长迅速,因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频繁出现金丝猴穿行高速公路遭汽车碾压和野外受伤未能及时救助情况,往往只能依托省、市的野生动物救助站予以救助,由于救助路途较远,极易发生因受伤救助不及时,造成受伤金丝猴死亡的现象。为此,镇政府、宁西林业局两河林场、两河林业派出所、长青管理局皇冠管护站等相关单位就金丝猴管护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认为在皇冠镇设立金丝猴救助站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 建议:为更好的保护国家一级动物,建议争取在皇冠镇设立金丝猴救助站,最大限度保护野生金丝猴种群。 代表姓名:桂文旭 联系地址: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15-606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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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7号建议的复函 桂文旭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皇冠镇设立金丝猴救助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也是我局近年来一直在积极争取努力的方向,2024年我局请示市局,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站,由国家批复,难度较大,建议县级建立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救助站,比较合适。金丝猴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由陕西省楼观台珍稀动物抢救中心实施。同年6月,我局主要领导,借省动管站、市天保中心领导,到我县检查工作的契机,提出在我县建立金丝猴救助站的想法,得到的答复仍然是获批难度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呼吁争取,一是积极与陕西省楼观台珍稀动物抢救中心对接,希望能在我县建立以收容救护为主的,陕西省楼观台珍稀动物抢救中心站点。再是按照省市建议,依托我县现有人工繁育场所建立我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 感谢您对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9日 联系人:曹勇 联系电话:1389159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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