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第10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田伟 | 签发日期 | 2025-07-16 00:00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15:47 | 类别 | A |
| 案由 |
关于保护修缮老城城墙的建议 近年来各地对城墙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而老城城墙作为宁陕县遗留的历史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着宝贵的历史记忆,经过常年的风雨侵蚀,很多地方的墙体不同程度的出现损坏、倾斜、垮塌等问题,严重损害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利于县域的文化传承。 建议:希望县政府能够保护好仅剩的老城城墙,加快启动城墙周边8亩土地征收工作,并结合下一步城墙遗址公园建设,在适当位置对部分城墙进行恢复性修建和保护性修缮,重塑老城风貌。 代表姓名:苏延军 联系地址:城关镇老城社区 联系电话:13571456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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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复函 苏延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修缮老城城墙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宁陕厅故城(城墙)始建于清嘉庆三年(1798年),1812年朝廷拨款重修,曾是子午古道上的重要关隘和军事要地。城址平面略呈长方形,依山梁起伏而建,以三合土筑成墙体。它是宁陕地区历史文化的结晶和浓缩,是陕南地区城防建筑的杰出代表,体现了典型的清代建筑风格,2014年被列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我县宁陕厅故城(城墙)在建国后受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影响受到严重损害,尤其是210国道边的东城墙临近长安河边,城墙周边都是农户的自留地,农民长期耕种导致城墙不断受到侵蚀和破坏。长期以来,我县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建议,要求对城墙进行保护和利用,由于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未拨付专项维修资金,城墙保护工作一直未有实质性推进。今年以来,县政府县长周富林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多次调研了解城墙保护工作。3月5日,周县长带领县文旅、住建、财政等部门和城关镇政府负责人,深入实地查看城墙保护现状,听取人大代表和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老城社区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城墙保护工作,并下发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由县财政筹资157万元,将210国道边的农民自留地收回村集体,在东城墙安装防护栏实施物理隔离,对群众侵占城墙的行为进行管控,依法严肃处理损坏城墙的耕种行为。截止今年6月底,已完成城墙周边7.8亩村民自留地的征收工作,安装防护栏600米,实施绿化3500平方米,建成碎石步道370米,建成3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个,设置文物保护宣传牌4个,城墙保护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十分满意。县文旅广电局还邀请西北文化遗产研究院专家到现场勘查,编制城墙全面保护方案,正在积极对接省文物局对城墙保护项目进行立项,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开展进一步的修缮,力争将老城墙打造为全县文旅融合发展的新名片,助推全县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5年7月16日 联系人:付建波 联系电话:1330915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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