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22 办理部门 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郑常涛 签发日期 2025-08-25 16:03 发布日期 2025-08-25 16:03 类别 B
案由

关于修建原旱坝村杆房沟山林

防火通道的建议

原旱坝村杆房沟山林地处旱坝一组花场,占地面积2075亩,其中林地2000亩,旱平地60亩,诺大的树林只有零星的几条林荫小道,且几十年来,一直没有怎么养护,不能更好的开展林区管理工作,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建议: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为了便于更好的开展林区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建议修建一条进入林区道路,起点旱坝杆房沟,终点旱坝杆花场的防火通道。

代表姓名:张宗来

联系地址:城关镇东河社区

联系电话:18840358688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2号建议的复函

张宗来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原旱坝村杆房沟山林防火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由衷地感谢您对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长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别是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防火巡护道路建设势在必行。

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属于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第八条“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森林经营单位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或者修筑工程设施必要性的说明,并提供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等情况说明”。

您提出关于修建原旱坝村杆房沟山林防火通道的建议,请东河社区根据实际需求,充分征求本社区居民意见,制定成熟科学的实施方案经居民会议同意后,社区居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向县发改局申请备案,取得项目备案后向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提交使用林地申请资料,经我局研判后符合要求的按照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审核审批,同时纳入2026年重大项目申报或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防火道路建设。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储召艳    联系电话:1522999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