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53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5-08-26 10:25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10:25 | 类别 | A |
| 案由 |
关于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棚户区改造的建议 县城老街第二片区于2017年启动棚户区改造至今,历经七年之久,该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初具规模,但还有部分区域未完成建设,紧接连第三、四、五片区棚户区改造并未启动,进度迟缓,与县上经济发展全域旅游业很不匹配,直接影响到一个县城对外展示的形象。 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招商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县城棚户区改造,提升县城品位,为加快宁陕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县城优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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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复函 李碧发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棚户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自启动实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镇、社区的全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群众诉求高、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纠纷突出等因素影响,房屋征收难度很大,导致项目进展未达预期。加之近期全国房地产行业低迷,商品房屋销售放缓,开发企业资金也面临较大困难,进一步导致项目进展缓慢。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一是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该项目进行金融贷款支持,目前已初步协调长安银行贷款950万元,该笔贷款到位后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动18、20号楼加快建设达到预售条件,确保项目正常周转。二是初步确定待老街二号片区基本开发完成后,算清项目盈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再行研究确定老街三、四号片区棚改项目实施时间,以确保项目不会出现烂尾现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你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乡建设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赖 军 联系电话:1320915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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