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5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5-08-26 10:32 发布日期 2025-08-26 10:32 类别 B
案由

关于修建天燃气公司至第二小学道路的建议


宁陕县第二小学现已建成投入使用,因地处五郎关交通交叉路口要道,自学校投入使用以来,学生上学和放学期间,人车矛盾较为突出,频繁出现严重交通拥堵,经常实行交通管制。对学生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进城出城上下班人员及车辆通勤时间造成严重拖延,对警力造成较大浪费。

同时,在宁陕县第二小学就读的朱家嘴村、华严村、狮子坝村、斜峪河村、汤坪村、渔湾村等县城下游学生较多,210国道是到校必经之路,相较城区学生需多绕行2公里多路,并且一旦遭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时,210 国道四方洞至白石岩段极易出现落石和泥石流等风险灾害,极大威胁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和社会车辆及行人通行安全。

建议:从天然气公司-污水处理厂-至(原红星电站)到宁陕县第二小学修建一条150米左右的连接柏油马路。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复函

谭明秀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天燃气公司至第二小学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公司至第二小学道路属于宁陕县白鹭湾市政路建设项目范畴,为2025年县级重点项目,含道路、桥梁、管网、照明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3050万元。包括:道路工程1720万元(其中:河堤改造加固1300万元,路面工程420万元)、桥梁工程1330万元。建设内容为2025年-2026年新建白鹭湾市政道路长1200米、宽度12-14米、双向两车道,配套完成人行步道、给排水、照明、电力管网等附属工程。

项目已于4月10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规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目前正在进行林地使用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预计2025年10月底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1日

联系人:王小东          联系电话:1366915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