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32 办理部门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钟帆 签发日期 2025-08-28 17:42 发布日期 2025-08-28 17:42 类别 B
案由

关于狮子坝村内道路亮化工程的建议

狮子坝村住户300余户,随着村内拓宽扩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全村8个村民小组均为水泥路,路旁多为高崖,部分道路无护栏,路灯等配套设施,傍晚道路视野极为不佳,且村内老人、儿童较多,安全隐患极大。

建议:请求县上相关部门实地调研,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安装路灯300盏,消除此类严重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2号建议的复函

石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狮子坝村内道路亮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狮子坝村住户300余户,随着村内拓宽扩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全村8个村民小组均为水泥路,路旁多为高崖,部分道路无护栏,路灯等配套设施,傍晚道路视野极为不佳,且村内老人、儿童较多,安全隐患极大。请求县上相关部门实地调研,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安装路灯300盏,消除此类严重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关镇迅速联系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初步形成可用于争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并以《关于申请申报宁陕县狮子坝村内道路亮化工程项目的函》(宁城政函〔2025〕125号)向县住建局沟通,咨询项目争取渠道,力争在项目争取中纳入其中。同时,即将启动的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我镇也将积极向上级申报,力争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肖潜    联系电话:1370025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