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62 办理部门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钟帆 签发日期 2025-08-28 17:49 发布日期 2025-08-28 17:49 类别 B
案由

关于修建龙泉村二组寨湾产业路的建议

寨湾位于城关镇龙泉村二组,寨湾沟有水田50余亩、撂荒地300余亩。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党员带头复耕复种,其中,种植猕猴桃50余亩、魔芋种植90余亩、大豆种植60亩,带动周边30余人剩余劳动就业,帮扶15户村民增收,但因交通不便相关农产品无法运输,全靠人工搬运,严重阻碍产业扩建发展。

建议:县交通局修建龙泉村寨湾沟产业道路。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2号建议的复函

徐祥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龙泉村二组寨湾产业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寨湾沟有水田50余亩、撂荒地300余亩,但因交通不便相关农产品无法运输,全靠人工搬运,严重阻碍产业扩建发展。  

城关镇迅速联系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初步形成可用于争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并以《关于申请申报宁陕县龙泉村二组寨湾产业路建设项目的函》(宁城政函〔2025〕120号)向县交通局沟通,咨询项目争取渠道,力争在项目争取中纳入其中。同时,即将启动的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我镇也将积极向上级申报,力争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启动项目建设。目前,我镇即将实施龙泉村农家民宿体验区项目,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其中重点地段先行施工,保障群众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肖潜    联系电话:1370025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