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65 办理部门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钟帆 签发日期 2025-08-29 09:14 发布日期 2025-08-29 09:14 类别 A
案由

关于恢复寨沟村十八丈景点水毁步道与桥的建议

寨沟村三组十八丈旅游景点,由于2024年“7.17”洪灾导致通往十八丈瀑布的步道约350米和一座石拱桥被水冲毁,每天通往十八丈的游客比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急需恢复重建。

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恢复重建十八丈步道和水毁的石拱桥,帮助寨沟村消除游客游玩的安全隐患。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5号建议的复函

张善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寨沟村十八丈景点水毁步道与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寨沟村三组十八丈旅游景点,由于2024年“7.17”洪灾导致通往十八丈瀑布的步道约350米和一座石拱桥被水冲毁,每天通往十八丈的游客比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急需恢复重建。  
城关镇迅速联系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初步形成可用于争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并以《关于申请申报宁陕县寨沟村十八丈景点水毁步道与水毁石拱桥恢复项目的函》(宁城政函〔2025〕124号)向县文广旅游局沟通,咨询项目争取渠道,力争在项目争取中纳入其中。同时,即将启动的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我镇也将积极向上级申报,力争尽快落实项目资金,启动项目建设。目前,我镇已衔接多家企业洽谈十八丈旅游开发事宜,但由于涉及沟内林地及耕地手续尚未办理,企业投资方向尚未明确。针对风险隐患,已设置警戒线,并安排人员对到访游客进行劝阻。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肖潜    联系电话:1370025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