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乡村,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特别容易引起邻里矛盾,法律条文又不能面面俱到,乡规民约便成了维系乡村和美气息的最好方法。
前些天,跟随文保人员在村里发现了一通刻制于咸丰四年,也就是公元1854年的石碑,虽时间久远,仔细辨认,还是能了解其大意。
石碑是一通双面碑,正面碑首“永远遵行”四个大字,下面整齐排列的小字,记叙了需要永远遵行的内容。此地有一渡口,因管理不善,存在一些弊端,“实痛恨以极”。经过改进后,设立为官渡,明确了一些维护渡口秩序的规定,要求附近百姓和来往客商共同遵行,特别强调淘金人不得随意采挖、影响行船,保证官渡正常运行。对街邻商客人等凡有滋事者,凭此告示拿送有司治罪。立约人乃是附近有名有姓的士绅和顺兴恒、聚泰祥等商号。当时此地的繁荣程度也可见一斑。
背面的“官渡碑记”,则详细记载了设立官渡的过程,“厅西汶水河文王坪(现龙王坪)系各处来往(要道),旧有渡船,费用无出,故近处有派收河粮之扰,远客有勒索船钱之苦”。
自古华山一条路,条条大道通长安。清朝时期,宁陕的12万人口居住在大山里的山里山外、沟沟岔岔,走个亲串个门,时间长了,也能踏出一条条山间小道。汶水河直通洋县、汇入汉江,从龙王坪过汶水河,沿泗水沟上马合营,再翻山到了寨沟,便进入了子午古道,起点便是“文王坪官渡”。
旧时汶水河河宽水深,附近百姓及路人又常年需要过河劳作、旅行,原有的渡船没有资金来源,一方面向附近百姓摊派粮款,一方面又向路人收取船钱。当地孝廉便禀请厅主、知会巡政,请设官渡。由附近的商号和士绅出资,其中宁陕营四亩地汛司厅张某捐银一封,其余人等一千文、八百文俱有详细记载,设立了官渡基金,由五大商号轮流主持,基金用于建造渡船和渡工工资等日常开销,余资生息以作修补,自此不再向乘船人索取船费。
对官渡的约定和立约人的善举勒石铭记,便有了这通石碑。石碑原立于河边,后来荒弃,被农户抬回家中,静静地躺在柴房里得以保存至今。
历经170年风吹雨打,碑身已经有些残破,字迹也模糊了。但石碑里简短的乡约使渡口为来往行人提供了便利,也使得官渡出资人乐善好施的行为得以铭记和流传,造福了一方百姓,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滋养了淳朴的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