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关于常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公开举报渠道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6 17:22 【打印本页】

为持续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就畅通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渠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打击整治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的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名称多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中心”为后缀,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社区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掌握合法组织查询途径

公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报道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前,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验其合法身份,避免权益受损:

(一)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

(二)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

三、知晓举报内容与渠道

(一)举报需提供的内容

为确保对非法社会组织线索高效核查处置,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具体非法活动事实、相关证据材料或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非法社会组织线索:

电话举报:0915-6822780

          0915-6822191

邮箱举报:3352723973@qq.com

举报地址:宁陕县城关镇文化大厦11楼社会事务养老股

(三)举报保障

人社民政部门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

特此公告。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