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6623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61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6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43404
  • 宁陕县财政局

    8049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5169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4512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348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3168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715
  •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45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872
  • 县应急管理局

    1584

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屏图像显示系统、办公设备及装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5-136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11-26 15:32 成文日期: 2025-11-26 15:3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拟就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屏图像显示系统、办公设备及装修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屏图像显示系统、办公设备及装修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SXJ-2025-076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地   址: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39号

联系方式:15389158096

四、施工内容和要求

1.采购双筒数码摄录夜视望远镜、扫描仪、大屏显示系统、国产控制电脑、国产电脑等设备及大屏安装,所采购警用设备需接入公安系统。

2. 项目用途:自用

3.最高限价:1745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询价文件发放:

1、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8:00-12:00,14:00-18:00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3、领取询价文件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参与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需盖上公章)

八、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10:00

2、投标地点: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公室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10:00

4、开标地点: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公室

九、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宁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