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宁陕县城区照明及景观亮化设施启闭时间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01 10:57 【打印本页】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照明管理,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营造优美、和谐的城市夜间环境,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城区照明及景观亮化设施启闭时间公告如下:

一、功能照明(路灯)启闭时间

功能照明以保障市民夜间交通安全为首要原则,采用智能光控与时控相结合的方式运行。

冬春季(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开启时间:18:30,关闭时间:次日7:00。

夏秋季(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开启时间:19:30,关闭时间:次日6:00。

如遇阴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将视实际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

二、景观亮化(楼宇、桥梁、公园等)启闭时间

景观亮化以美化城市夜景、节约能源为原则,采用以下两种模式运行。

平日模式(每周日至周四)。开启时间:19:30,关闭时间:21:30。

周末及节假日模式(每周五、周六及法定节假日)。开启时间:19:30,关闭时间:23:00。

重大活动期间,启闭时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调整。

三、乡村绿道及环长安河健身步道照明启闭时间

主要保障晨练和夜跑等健身锻炼者出行安全,采用分时段动态调整的启闭方式运行。

冬春季(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当日开启时间:18:30,关闭时间:23:00;次日开启时间:5:00,关闭时间:7:30。

夏秋季(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当日开启时间:19:30,关闭时间:23:00;次日开启时间:5:00,关闭时间:6:00。

四、相关要求

1.各景观亮化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启闭时间,并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2.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提升运行效率;如遇电力供应紧张等特殊情况,将按要求适时调整。

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周知并配合。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