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宁陕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7 11:01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县文物普查各项任务,全面加强文物资源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实地调查、信息采集、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宁陕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6处(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反映。异议材料需注明文物名称、事实依据、理由及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查证。

    受理单位: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物局)

    联系电话:0915-6823243


    附件:宁陕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xlsx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物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