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自2003年起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重点开展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宣传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法律援助、开发性金融等10个专项行动。大学生志愿者享受由国家财政提供、团中央发放的每月600元的生活补助(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交通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宁陕自2005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至今先后有69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我县教育、农业、法院、检察院等岗位完成了1—2年的志愿服务,为宁陕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体现按需选派的原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实效,县项目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服务岗位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宣传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法律援助、开发性金融中选择。各县直机关单位在申报岗位时,需求要切合实际,具体到一岗一人,明确岗位要求,并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单位必须履行为志愿者提供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作条件,落实免费住宿,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基本生活条件的职责。
二、本年度的岗位申报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4月10日。逾期未审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或“西部计划”有关情况,可向团县委办公室咨询。
附 件:宁陕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宁陕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