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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公安局队伍形象建设十项规定
一、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要缺乏思想,木纳应付。
二、要研究问题,创新工作;不要固步自封,墨守成规。
三、要顾全大局,服务人民;不要患得患失,追名逐利。
四、要勤奋敬业,干事创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
五、要公正执法,为警清廉;不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
六、要心系群众,亲民爱民;不要疏民扰民,背离民意。
七、要警容严整,仪表端庄;不要懒散拖拉,萎靡不振。
八、要团结协作,取长补短;不要妄自尊大,相互挚肘,
九、要情趣高雅,人品优良;不要低级庸俗,华而不实。
十、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不要贪图享受,自由散漫。
以上十条规定,望广大民警牢记熟诵,相互监督,严格遵循。县局纪委、督察大队每季度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将严肃查究,确保2008形象建设年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