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县公安局狠抓形象建设和作风建设

作者:黄太安 王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3-06 00:00 【打印本页】

    2008年是安康市公安局确定的“形象建设年”,宁陕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筹划,狠抓落实。该局纪委、督察大队快速反应,及时制定了《队伍形象建设的十项规定》和《大力弘扬三苦精神切实改进民警作风的决定》,并印发全体民警牢记熟诵、严格遵循。为了落实好形象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规定,宁陕县公安局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制定了形象建设责任书,在全县公安工作会议上由局长与各科所队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在会议期间组织全体民警观看了《赌之害》、《警风警纪大讲堂》等四部警示教育片,并进行了认真讨论,撰写了心得体会,使全体民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三是将民警的值勤津贴和岗位津贴作为违纪风险抵押金,实行无违纪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兑现;四是局纪委、督察大队将形象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实行月督导、季讲评、半年一考核,确保形象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宁陕县公安局队伍形象建设十项规定

  一、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要缺乏思想,木纳应付。
  二、要研究问题,创新工作;不要固步自封,墨守成规。
  三、要顾全大局,服务人民;不要患得患失,追名逐利。
  四、要勤奋敬业,干事创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
  五、要公正执法,为警清廉;不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
  六、要心系群众,亲民爱民;不要疏民扰民,背离民意。
  七、要警容严整,仪表端庄;不要懒散拖拉,萎靡不振。
  八、要团结协作,取长补短;不要妄自尊大,相互挚肘,
  九、要情趣高雅,人品优良;不要低级庸俗,华而不实。
  十、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不要贪图享受,自由散漫。


    以上十条规定,望广大民警牢记熟诵,相互监督,严格遵循。县局纪委、督察大队每季度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将严肃查究,确保2008形象建设年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