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全面推进新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作者:
刘小兵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08-0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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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宁陕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制定陕西省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有关问题的复函》(陕统函[2007]33号)、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实施陕西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陕中企信发[2007]143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统计局、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07])115号)精神,扎实有力的推进新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制度在全县范围全面顺利实施。
2008年1月20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郭达彦代表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经贸、供销、工商、国土资源、文化、教育、卫生、粮食、交通、城建、民政、农业、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县实施新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制度。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各部门在企业统计和管理职能等方面的交叉现象,针对目前存在的管理和统计交叉现状进行了全面协调和职能优化,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理顺了全县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职能。本次会议具体做出以下三项决定和安排:
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全县除建筑企业按注册登记地统计外,其他企业一律实行属地统计原则,同时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企业管理和统计工作方面的权限和职责。
(一)经贸局负责县电力局、县自来水公司、三星宾馆、县粮食收储公司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统计工作,经贸局的统计数据作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统计任务的一部分。
(二)县水电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报送县统计局、县中小企业促进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
(三)县规模以上企业的统计工作由县统计局、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并反馈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过渡时期要同时反馈至县经贸局)。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和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除外)的统计工作。
二、成立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郭达彦任组长,县统计局局长赵巧萍、县中小企业促进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小兵、县经贸局肖军局长任副组长,县计划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粮食局、供销社、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位成员,协调解决全县贯彻落实新统计报表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小企业促进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刘小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县中小企业统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县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相关问题。县中小企业统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由县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三、传达了省市关于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的统一要求,并确定了2008年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基数。同时,确定由县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按照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安排,对全县范围内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统计调查活动。
(宁陕县中小企业促进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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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信息办1责任编辑:康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