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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中午2时30分左右,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西汉高速路宁陕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将一摆放警示标志的施工工人撞伤后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的一块车牌,在西安将车主找到,随后又通过电话联系到驾驶员胡某,11月4日下午,驾驶员胡某驾车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11月5日晚6时40分,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210国道1129KM+95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将一骑自行车的人撞伤后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目击证人称: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小轿车,出事后沿210国道向南逃跑。民警随即与毗邻的两河交警中队联系,请求协助拦截。在两河交警中队的帮助下,将肇事逃逸车辆拦住。驾驶员张某交待,其驾驶一辆白色的本田雅阁小轿车将一在210国道上骑自行车的人撞伤后,因害怕挨打,故驾车逃逸。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