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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展全县农村统计、乡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作者:县乡镇企业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6-20 00:00 【打印本页】
     近日,县统计局、县乡镇企业局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肃统计执法,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统计数据能够客观、全面、及时地反映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与建设成果。决定联合开展全县农村统计、乡镇企业统计及农业主导产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全县各乡(镇)、村组上报的2007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农村主要统计指标数据以及农业主导产业统计数据。
    2、全县各乡(镇)上报的2007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要统计指标数据。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基础是否可靠,统计数据是否有来源,是否反映客观实际,基层统计人员是否如实调查、如实上报,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检查重点:一是农村主导产业、乡镇企业统计台帐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及时上报;二是统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全面,是否及时上报;三是统计报表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法,又无违反统计法现象。

    三、检查办法

     这次农村数据质量检查采取上下结合,点面结合的办法:一是乡镇上报数据与村组上报数据及统计台帐数据进行对比检查;二是统计台帐数据与现场入户、入企业调查数据进行抽样核对检查。

    四、具体安排及要求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6月15日至30日为乡镇自查,完善统计资料阶段;2007年7月1日至10日为集中检查和现场抽查阶段;2007年7月11日至20日为资料汇总、数据评估、信息反馈与查处阶段。

    1、乡镇自查,完善统计资料:各乡镇耍对今年元至六月份农村统计各类原始报表、统计台帐资料、汇总表等统计档案分类整理,特别是农村主导产业统计台帐要以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并逐户进行统计调查登记,乡镇进行汇总;乡镇企业统计台帐要以企业为单位建立,并逐企业进行统计调查登记,乡镇进行分类汇总。

    2、集中检查和现场抽查;县统计局、乡企局将于7月上旬分赴各乡镇进行检查与抽查,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现场入户、入企业调查核实,本次检查与抽查结果将作为对各乡镇上半年主要统计数据评估认定依据,同时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统计资料不健全,统计报表无来源的乡镇数据一律不予认定,并根据统计法的有关条款将依法追究统计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宁陕县乡镇企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