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客运三轮车安全责任书

作者:县交警大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3-23 00:00 【打印本页】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客运三轮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特与您鉴订如下责任书。

  一、严禁无牌、无证、无第三者责任险及过期未检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报废车、套牌车、私自改型车及检验不合格的车上路行驶。

  二、严禁疲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严禁随意掉头、转弯、截头拐弯,严禁客人上车未坐稳或未完全下车时起步行驶。

  三、严禁不按规定的泊位停车、逆向停车,严禁随意停车上下客或在路口、桥梁、陡坡及其他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上下客。

  四、严格按照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载客,杜绝超员、客货混装,凡经检查出或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者,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五、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私自买卖车辆不过户。

  六、自觉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遇到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劝阻或向交警部门举报。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执勤民警的依法管理,对拒绝阻碍民警执勤,辱骂民警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客运三轮,交警部门将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停运整改。

  举报电话:122    6822243
  
  甲方: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乙方:驾驶员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