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局机关的要求,面对十分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宁陕交警大队严厉打击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从2月17日至3月11日,宁陕大队共拘留20人。这20人中,分别来自于城关镇6人,江口镇5人,广货街镇2人,汤坪镇1人,金川镇1人,筒车湾镇2人,旬阳坝镇1人,龙王镇1人,太山庙乡1人,共9个乡镇,占到全县14个乡镇的62%。拘留的20人中,最高的处以15天,最低的处以2天。行政拘留的20人中,无证的18人,醉酒驾车2人;从身份上看,教师一名,其余均为农民。其中,2月21日,最多的一天拘留了4人。
为使我县的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交警大队将继续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手段,严查重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贯彻上级的“四个坚决”和“五个一律”精神,严管重罚,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