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宁陕抓小区整建保城区安定

作者:袁世贵 安康日报 来源:安康日报 发布时间:2004-09-16 00:00 【打印本页】

    宁陕县全面整顿城区“安全小区”创建工作,把城区重新划为6块,由7个部门牵头,把治安责任横向衔接到边,纵向深化到户。猴年以来,整个城区未发生了一例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
                     
    抓科技创建,夯实技防措施。与防汛办协调利用投资100多万元的防汛、防滑设备的多处监测探头兼控防抢、防盗治安工作,如有情况信息即反馈到“110”值班室。各金融、财税等部门筹资20余万元更新和增设了自动报警装置。筹资10万余元普遍对各办公楼、住宅楼整改和添置了消防设备,以消防、治安大队验收合格为准。
                     
    抓环境创建,夯实物防措施。筹资5万余元使全城路灯亮。由城建局负责接通和添置了县招待所至宁陕中学400余米长街道的路灯,解决了1000多名男女师生晚上行走的安全问题。与此同时,各部门、各楼院、居民区也分别在必经的小巷、小路安置路灯。筹资15万余元使车进库。各单位、各住户的大小车辆晚上必须进库,严禁夜晚露天停车,共改建、新建和租车库80余间。楼院安装铁门。单位、住户全部安装铁窗,锁楼院,违者由公安局通报批评和宁陕电视上公开点名曝光。

    抓素质创建,夯实人防措施。在统一号召下,各小区对全体职工及居民普遍开展了社会讲公德、职业讲道德、家庭讲美德、个人讲品德;做到单位无事故、身边无隐患、门前无杂物、邻里无纠纷、家庭无矛盾的教育活动。

    抓制度创建,夯实责任措施。各小区所辖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治安、安全、文明单位及住户、清洁卫生、楼院长及门卫等项制度。建立了创建办公室、牵头单位、管委会、巡逻组、检查、宣传组等工作职责。按照谁用工、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单位(户)与“门面房”、“出租屋”的业主普遍签订了社会治安责任书。各小区设了办公室和警务室,落实了办公人员和驻警。各小区在集中地段设立了小区标志牌,公示了简介、《安全公约》和分布图,报警电话及驻警等。

    各项工作的夯实,进一步深化了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了安全细化,消除了大量治安隐患,从城区环境上限制和减少了犯罪的客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