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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卫生局开展新《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作者:黄太琦 康树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01-06 00:00 【打印本页】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于200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传染病防治法》,宁陕县卫生局组织县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经过精心的策划和充分准备,设计制作宣传展板,抽调精干人员,于2005年1月5日在中心广场举行了大型的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路人发放宣传资料,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询问,领取相关资料,对活动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据这次宣传活动的负责人介绍,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确定的病种共37个,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5种,丙类10种。新《传染病防治法》凸显出八大变化:非典、禽流感、肺炭疽列入乙类,但按甲类传染病对待;艾滋病虽降级管理,但仍受到重点关注;建立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隐瞒、谎报、缓报者将受处罚;强化实验室安全,严防病原体扩散;疫情控制更加具体,隔离有了法律依据;严防医院成为传染源,医院不得拒收传染病人;乙肝病毒携带者等不再受歧视,法律给予平等地位;传染病病人权利受保护,个人隐私受尊重。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关注妇女,抗击艾滋”。县卫生局表示,为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控制传染病疫情和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应增强防治传染病的紧迫感,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有关措施,切实加强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宣传现场

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和用品

宣传展示新《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