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陕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采取有利措施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上半年全县农民现金收支稳步增长。
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上半年我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73.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7%。一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除单一的农业生产外得到的最直接收入。近几年,我县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手段,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农民就业环境,完善就业和劳动保障制度,特别是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监督督促企业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激发了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出外从业,从而使外出从业收入持续增长。上半年全县农民工资性性收入人均421.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其中农民外出从业收入人均167.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增幅较大,占工资性收入的40%,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县农民现金收入的亮点。二是农民出售产品收入增加。由于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刺激了农民大量出售农产品。上半年农民出售产品收入人均160.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6 %。三是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农村被征用的土地逐年增加,农民从土地征用中获得的补偿增加,加之国家调高了居民储蓄存放利率,使农村财产性收入增长。上半年全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9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