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我县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作者:康树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07-27 00:00 【打印本页】
    7月26日,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三星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荣主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世成、郑伦国等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霞,县人民法院院长符存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斌,县财政局、审计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负责人以及龙王镇、太山庙乡、四亩地镇、梅子乡人大主席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一是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元至6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二是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关于2004年度宁陕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听取了县计划局局长叶庆春、经贸局局长肖军的述职并进行了评议,对两位述职者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四是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符存根的提请,依法任命了周宁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王晓同志为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同时,免去了廖道成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常委会上,各位组成人员围绕上述四个方面的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全县人民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汇报、依法严肃审议,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一致的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荣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世成、郑伦国等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霞在会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元至6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上各位组成人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对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