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买卖报废拐的 交警调处纠纷

作者:陈明安 徐志刚 甘立新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05-25 00:00 【打印本页】
    近日,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调解了一起因买卖报废拐的引发的纠纷,依法报废拐的1辆。


  今年5月份上旬,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整治驾乘拐的、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到毕某驾驶的陕GD0365号拐的5月份已到报废年限。在交警对拐的进行暂扣后,毕某声称其拐的是借钱刚买一个月,家中还有老弱三人要其挣钱养活,生活十分艰难,并连续几日到交警大队讨要车辆。大队领导在对毕某家庭进行走访后,确认毕某属弱势群体,遂由副大队长彭龙静带领交管股民警和毕某赶到卖拐的一方家中,对卖方进行耐心的法制宣传和劝说,最终,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由卖方退给毕某部分车款。与此同时,交警大队依法收缴了该拐的牌照,拐的做依法报废处理。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如若要买他人二手拐的,须先到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查看拐的报废年限,以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