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增强防范  慧眼识骗

作者:宁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07-13 00:00 【打印本页】
    当你在街上、路上、家里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热情主动上前向你询问或与你搭讪,而且还承诺你还可以得到他的“帮助”,给你“好处”时,你千万不要以为你遇到了好人,很可能你已经成了诈骗团伙的“猎物”。为杜绝减少宁陕县境内诈骗财物案件的发生,在严厉开展打击诈骗犯罪行动的同时,宁陕警方向你提醒,近期活跃在宁陕县境内的骗子惯用的诈骗伎俩主要有以下几种:

    骗术一:利用“探宝”诈骗。案犯与受害人套上近乎后,慌称其祖辈在这路过时,在受害人居住附近山上埋有宝物,让受害人带着一块到山上探宝,在挖掘“宝物”时,趁受害人不注意,将事先藏在身上的“金佛像”(价值10元左右)丢入坑中。然后,以文物检查严,不能一次带走为由。让受害人代为保管部分“金佛像”,并承诺日后重谢即离开。之后,又谎称在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问受害人借钱,待“金佛像”出手后,双倍返还为名,骗取受害人将钱打入他指定的账户上,犯罪得逞后溜之大吉。我县江口镇贺某2006年4月被诈骗现金3万元。

    骗术二:利用迷信诈骗。案犯与受害人套上近乎后,自称是“算命大师”、“民间高人”,谎称受害人家不久将有血光之灾,需要施“法”消除。施法时,立下两根筷子,让受害人供奉财物(越多越好)以化解灾难,并交待筷子倒后才能打开供奉财物,后趁受害人不备,将财物调包骗走。近年来,案件时有发生。

    骗术三:以收购贩卖“特效药材”、“头发”诈骗。案犯先交少量定金以承租受害人房屋进行收购“特效药材”、“头发”为由,随后其同伙便来贩卖,紧接着又有同伙以高于收购价买走。之后,承租房屋人以搬家为名离开,让受害人代收并成交一次,赚取少量利润,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而,受害人大量收购所谓的“特效药材”、“头发”,案犯骗取到钱后离开。2006年6月,三名案犯以“收头发”为名,诈骗我县城关镇居民现金20100元。

    骗术四:利用手机短信、书信诈骗。案犯利用类似于这样的短信、书信:“新加坡某集团为了开拓中国市场,举行手机号码抽奖活动,你获得了家用小轿车一台,领奖咨询:13X……”。如果你通过咨询电话询问奖品,对方先恭喜你,把奖品吹擂一番,让你怦然心动,然后告诉你要先汇款几百上千元的完税、托运、拍卖费用才能得到那几万的奖品,骗取受害人将钱打入他指定的账户上。当你再联系时,对方已关闭手机,销声匿迹。

    骗术五: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案犯利用网页公布虚假信息(如:预测“排列三”中奖结果)并留有联系电话。受害人通过电话联系后,案犯又以入会费、资料保证金、预测资料费用为名,骗取受害人通过电汇将钱打如他指定的帐户上。

    骗术六:利用错版人民币诈骗。案犯与受害人套上近乎后,拿出事先准备的人民币(将“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倒贴,慌称是银行发行时将版面排错,具有极高收藏价值),欲卖给受害人。并让另一“在银行要害部门工作”的工作人员证实其错版人民币的真实性及价值,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将其财物骗走。
 这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案犯流动性大,多为外地人,或本地人与外地人相勾结,案犯所用电话及银行卡均是以假身份证件取得,侵害对象一般是40岁左右的中老年人。

    借此,警方提醒你:1、任何时候都不要有贪念,不义之财不可得,非分之念不可有,“天上不会掉馅饼”;2、不要相信有人与你分享金、银或其它财物;3、不要相信有人能给你消灾解难的说法或高人;4、不要轻易将你个人信息资料告诉他人;5、凡发现有以上几种类型的陌生人员与你交谈有关钱财方面的问题时,请设法留住此人,尽快拨打“110”报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