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县没有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明显责任事故,但安全生产四项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形势仍十分严峻,特别是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状况未能明显改观,全县安全生产面临着巨大压力。为切实抓好今年后几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现将开展第三季度暨“十一”旅游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各乡镇及部门安全生产意识是否牢固;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是否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各涉危单位、企业的责任制、规章制度是否真正建立并层层落实到位;各旅游景点的安全责任是否夯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相关证照是否完备;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安全机构,配备了安全技术人员;特种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特种设备是否通过年检;各种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改;在建项目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等。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分工
这次检查,从9月15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检查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要对辖区内的运输车辆、矿山企业、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和区域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涉危单位的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交通安全,由县交警、运管部门负责。要加大上路检查力度,对超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无牌车辆、农用车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从现在起到10月上旬特别要加强对放假、收假期间客运车辆和各类特殊路段、重点部位旅游车辆、农用车的监督检查,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非煤矿山安全,由县安监、国土部门负责。要加强对各非煤矿山持合法证照、安全规章制度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设施的投入、作业场所及作业面的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找出隐患及存在的差距,限期整改。对凡不重视安全生产,不积极整改隐患的矿山要责令停产整顿。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旅游局配合。重点检查宾馆、旅社、电影院、超市和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要针对旅游旺季来临的实际,对各类旅游场所及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由县安监局负责,消防大队、质监局、经贸局配合。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是否做到双人双岗,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有效)、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企业及个人,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
(五)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由县公安局负责,安监局配合。要对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县有关部门建议关停的企业、工程项目、非煤矿山,将不予审批火工材料,已审批的要迅速清收,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
(六)中小学校安全,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卫生局配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食堂和学校周边小卖部食品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加强对中小学校舍的排查整改力度。特别是宁陕小学迁入新校址后,县交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要按县上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好高峰人流期的交通秩序,宁陕小学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七)西汉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由县支路办牵头、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配合。重点对各施工标段作业场所、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采取可行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生产。
检查期间,县政府将抽调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凡发现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走过场、检查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县政府将予以通报;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自查。各专项检查组对重点部位、重点内容进行专项督查。
2.本次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现场检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停产整顿。
3.此次检查既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还要坚持“关口前移”原则,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以及失职渎职的干部要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各乡镇和各专项整治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同时,要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检查汇总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在10月20日以前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5.严格值班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搞好安全值班工作,公安、交警、农机、消防、卫生、水利、国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