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要闻

清炮位致残手指 两雇主连带赔偿

作者:魏文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10-17 00:00 【打印本页】
    虽然打工第二天就被砸伤,雇主还是难逃法律责任。8月22日,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两河人民法庭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宣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8项费用共计28844.50元。

    今年3月11日,原告龚某到被告陈乙开办、陈甲承包的砸石场打工,当天下午即被陈甲安排掌钻打炮眼。次日下午17时许,龚某与另一名工人清理炮位时,一石块突然从距原告3米左右的上方滚下,龚某避让不及,被砸中左手食指、无名指和小指。两被告闻讯送龚某到附近卫生院清创缝合,后转院手术治疗7天,前后花去医疗费四千五百多元。原告起诉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龚某所受伤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七级伤残。庭审中,被告陈甲对原告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基本事实及经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均无异议,被告陈乙未出庭应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应按照国家的相关劳动保护法规,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宁陕县人民法院  魏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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