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十分喜人,各项社会事业蒸蒸日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交通管理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进步,在全市交警系统组织的2006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为了创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现就全力营造和谐交通环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股、所、队、室要组织全体民警(含协管员)认真学习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尤其是县委陈书记所作的报告和县政府陈县长在县政府二00六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五风”,尤其要大兴协作之风。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坚决纠正部门利益之上。对其它部门的工作要大力支持,常通气、多沟通,诚心诚意搞好协作,努力为宁陕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对我县新农村建设、通村水泥路建设、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建设工程的车辆,要做到严格管理,只纠违,不罚款,对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在做好登记、指出违法危害性、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后,要及时放行,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督促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禁止在执法过程中动辄扣车、扣证,影响施工进度。
三、对来我县观光、旅游的车辆,要做到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有机统一,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指出纠正,禁止乱罚款、乱扣证、乱扣车,树立好宁陕交警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四、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禁止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要做到依法、公正、严格、文明、及时高效。
五、每位民警都要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观念,既要认真履责、严格执法,但更要规范执法、人性化执法。在执勤纠违过程中,要灵活掌握、区别不同情况搞好服务,不能机械地教条地处理,更不能做阻碍发展的“绊脚石”,努力营造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我县的交通管理安全、畅通作出新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地贡献。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是民警的,轻者退回县局政工室,重者,建议县局将其调离公安机关,是交通协管员的,一律辞退。
监督电话:6822522 2825523
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0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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