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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和高职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决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将进行补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只恨于省内院校的三本和普通高职(专科),并执行原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前录取院校、体育艺术专科、一批和二批本科、单招高职(专科)不补录。补录前考生须填报补录志愿。补录时根据招生院校的计划缺额数,按照原定的录取原则和程序,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不允许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
二、凡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于9月1日至4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办填报《200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辛I、录志愿卡》。院校招生科类、批次、名称、专业、代号仍按照《三秦都市报·招生考试特刊》原公布的为准。
已被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补录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