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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秋季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自考考生:
现将我县今年秋季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所有报名考生应于2005年9月1日至6日到县招生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 报名办法:
1、 首次报考者须持居民身份证(军、警、学生证件)报名,按规定填写《报名卡》和《报考课程卡》,摄像,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
2、 非首次报考者凭准考证报名,只须填写《报考课程卡》。
三、 本次开设的专业及课程安排
1、 开考专业以《安康市2005年秋季自学考试开设专业》为准。各专业的课程安排以《三秦都市报招生考试特刊》公布的课程为准。
2、 任何考生不得报考我市未开考的专业,否则均视为无效报考被删除。
四、 收费标准
依据陕价费调发[2003]3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每报考一科需交报名考务费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