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一词源于古希腊文,寓善心,博爱之意。慈善事业是文明而崇高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一个社会一个地区要发展,要和谐,就必须使困有所帮,老有所养,孤有所依,残有所助。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慈善工作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都对发展慈善事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已将“发展慈善事业”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方案》中就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慈善机构”。近年来,我县慈善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迅速发展,在扶贫救灾、安老扶孤、兴教助学、助残助医、便民利民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救助活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宁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 “6.9”“8.29”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慷慨解囊,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捐献了大批救灾资金和物资。为我县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近几年我县有不少的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爱心队伍中来,他们慷慨相助,回报社会,为当地村民修路、建桥、助学、助医办了不少好事、善事。但从总体上看我先慈善事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与实现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的矛盾和困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慈善机构还不完善,慈善理念普及程度较低,慈善救助,爱心捐赠气氛不够浓,企业和公民对慈善的认识度、参与度低,尚未形成全民化、日常化的自觉活动。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认为:
首先要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作为调节社会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手段,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精心组织,抓紧抓好,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定、政策引导、全民参与、慈善组织实施”的总体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慈善事业,给群众做出榜样,整合慈善资源,协调慈善行为,动员广大公民、企业、社会团体积极投身慈善事业,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新时期先进慈善文化和慈善理念,普及慈善意识, 宣传企业社会责任,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在慈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大力弘扬慈善精神,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的慈善意识,激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形成人人甘心、诚信、放心、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环境。
第三,健全慈善网络。经过县慈善协会筹备组的紧张筹备,我县慈善协会成立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初步定于6月中旬召开成立大会。乡镇和社区也应该逐步建立慈善机构,使慈善工作网络覆盖全县城乡。
第四,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也是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反哺社会并与社会互动和双赢搭建的一个平台。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企业应把回报社会作为“立功、立言、立德”千秋功业来做。要树立“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德行并重、扶贫济困、回馈社会”的价值观。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善良的人们总是大多数,自古以来帮助弱者,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尊老爱幼已经融入民族的血脉,在中国大地上世代相传。我们应为弱者的遭遇而顿生怜悯,慷慨解囊,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也是人性光辉的所在。
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公民所追求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我相信,只要全社会,各界人士,每个企业和公民都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形成全民化、日常化的自觉行为,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明天的宁陕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