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体会

新时期反腐倡廉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作者:焦晓红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8-13 00:00 【打印本页】

    在倡导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规划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深入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分析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现结合实际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和认识,笔者认为着重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些年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加强教育、监理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新形势对反腐倡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大大增强了教育的难度。然而,有的部门和单位对此认识不深,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比如,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从文件到文件,不能满足实际要求的形式化、表面化的做法;把内涵丰富的真理、信仰、价值、理想教育简单化、庸俗化的做法;层次不分明、重点不落实,千篇一律,不贴近实际,不针对问题空泛说教的做法;以图省事、走捷径,盲目做法;理论与实际脱节、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差、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两面人”和“两层皮”等问题。还如,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有的把反腐倡廉教育仅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工作,没有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整个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教育包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等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未完全形成“大宣教”的工作格局,使反腐倡廉教育的广泛性、深入性受到很大局限。第三,在教育内容上,结合教育目标、任务等进行认真研究不够,有的针对性不强,有的不全面。表现在:教育往往与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结合不紧密;缺少对领导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的宣传;在警示教育中往往注重揭露问题的触目惊心,对其后果的严重性分析不够等等。第四,教育形式上,对切实有效的教育途径、方法和手段的探索不够,充分利用现代传媒优势开展教育不够,缺少形象生动、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致使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有的以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实实在在、深入有效的教育,同时,一些单位在教育中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较为突出,所以尽管在反腐倡廉教育上我们花了不少精力,但效果不尽理想。
  
    2.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一些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制度不健全。有的制度建设目前还是空白,使某些领域或环节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有的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有的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忽略了与部门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相衔接,未融入到部门的业务管理中去,往往容易形成“两张皮”的现象。这些缺陷一定程度上影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使有的制度规定难以产生真正的实效。二是一些制度不管用,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这是影响制度权威性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执行,存在搞形式、走过场,使制度规定形同虚设。有的地方和单位执行制度随意性大,甚至有的对严肃的政纪处分决定在执行中也打折扣。
  
    3.反腐倡廉监督不到位,监督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是刚性不强。权力监督的权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监督不到位。二是力度不够。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致使风气不正,歪风邪气严重。三是弹性过大。法制不健全,权力的自由裁量弹性过大;群众监督机制不健全,群众监督缺乏有效的知情、表达和参与机制,监督的渠道不畅。四是人治色彩较浓。现行的监督体制存在人治的色彩。同时,舆论监督机制也不健全,舆论监督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二、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的对策思考
  
    1.着力于教育的有效性,提高反腐倡廉教育水平,教育是基础。必须坚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的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在提高教育的有效性上下功夫。当前,首先要抓紧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级部门的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宣传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反腐倡廉教育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并分解落实责任;其次,要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一是突出教育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教育,使他们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应该改进教育方式,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三是应整合教育资源,拓宽覆盖范围、要营造“大宣教”格局,发挥党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对公民的社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为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四是应把知与行统一起来,增强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少数党员干部“知而不行”甚至“明知故犯”。
  
    2.着力于制度的健全完善,加快反腐倡廉法制化进程。制度是保证。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必须逐步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当前应分层次有步骤地推动制度建设,对现有的制度规定,不完善的要完善,制定实施细则。要在加强实体制度建设的同时,使制度规定便于操作,真正管用。 
  
    要注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本身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其中的各个法规、各项制度、各种规定要做到相互衔接、相互照应,形成有机的整体。把反腐倡廉的内容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贯穿到各部门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之中。特别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各项工作中,制定各项措施。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规范的严肃性。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切实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3.着力于监督的全方位,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监督是关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强化监督制约,要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首先,领导干部要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其次,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核心,是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再次,要特别重视整合信息资源,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公共决策过程和程序的事前、事中监督。通过全方位的监督,保证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4.着力强化三种意识,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的关系。要讲政治、讲大局,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处理好履行教育、制度、监督职能与搞好服务的关系。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意识,围绕经济中心开展工作。三是强化实效意识,进一步处理好履行教育、制度、监督职能与扎实工作关系。要深入实际,勤奋工作,认真负责地把每一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做到学以致用,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和有效途径,增强反腐倡廉预见性和制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