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海波
(2004年4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中心议题是把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按照分口办理的原则,分配到县政府各相应的职能部门承办,确保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落到实处,从而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我就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3年“两案”办理工作回顾
2003年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转来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71件,县政协转来的政协委员提案48件,建议18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县政府分别转交县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电力局、电信局等32个主管部门具体办理落实。经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于去年10月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在办理的过程中,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县政府及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把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作为机关政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县政府领导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审核抓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把办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措施得力,落实到位。一是县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办理制度,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任务、责任、时限、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注重办理质量,狠抓落实。对办结的建议和提案,逐件进行自查,能够解决的尽力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对已经答复解决的进行跟踪落实,力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县督查督办室加大了督察督办力度,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不认真办理、质量差、代表不满意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三)重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在办理工作中,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做到办前、办中、办后走访提案人,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办理前,认真阅读建议、提案的原文,并直接与代表和委员沟通,了解意图,掌握第一手材料。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坚持电话回访或当面走访,走访代表和委员,邀请代表和委员座谈,做到与代表和委员不见面不结案。
总体来看,政府及各部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比较好,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还是多年的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办理方式单一,办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差,“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不能直接走访代表、委员,与他们当面交流、听取意见非常有限;少数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提案,用“条件不成熟、无法办理”来应付;涉及个别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于配合不够,办理效果不佳;少数单位办理工作不规范。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研究,重点解决。
二、关于2004年的办理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182件,其中代表建议128件,委员提案47件,建议7件。办理标准是:在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两案”办理工作任务;答复率要达到100%,见面率要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5%。围绕这一总体要求,我着重强调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及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因此各承办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向政府提出的议案,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如何对待和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关系到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问题。人民政协是我国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职能的一条重要渠道。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利于疏通县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加快我县绿色小康进程服务。二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优良传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从整体上讲,倾听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就是倾听人民的呼声。重视对议案和提案的研究办理,既可以使政府的各项工作更充分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可以通过代表和委员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思路,更好地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三是做好这项工作能更好地推动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政府的各项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和监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也是对政府工作有力支持和监督的一种形式。通过认真研究办理议案、提案,更好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四是做好这项工作是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公仆,必须把认真倾听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视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对议案和提案的重视程度,办理态度,是衡量为人民服务意识的一个重要尺度。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理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代表和委员提出建议提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政府各部门按规定办理和答复,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过程中要尊重代表和委员的权利,做到依法办理和答复。一要认真学习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办理建议提案的工作规定,对办理建议提案的法律地位、办理原则、程序和基本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是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具体依据。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并切实贯彻落实。二要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坚持依法办理,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得超越法定的职权范围,更不能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或肆意违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宏观政策的重大问题更要审慎,坚持先请示后答复,绝不能以一家之言代替政府的决策。坚持依法办理,还要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和答复方式,规范承办行为,克服随意性,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和办理也是这样,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办理效果的期望越来越高。不仅注重办理的程序,更注重办理的实际效果。我们要牢牢把握住让代表满意这一重要标准,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寻找新方法,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工作机制,不断引进好的、新的工作方法。一是把议案提案办理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议案提案的办结率。各承办单位接到议案、提案后,要提前安排,统筹考虑,把议案提案办理纳入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确保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实行现场办理,把议案提案办理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办理人员要深入实际,详细查看,了解情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使议案提案办理更符合实际,使问题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同时,要坚持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想方设法到现场办理解决。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办理制。对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承担具体的办理工作,亲自参与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务求取得实效。四是把议案提案办理同介绍县情、宣传经济政策结合起来,努力赢得代表、委员的信任和理解。有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基层,对全县宏观经济的发展和政府中心工作缺乏全面了解,提出的一些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为此,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面对面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广泛开展面商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下乡调研的机会,向他们通报县情和政情,通过耐心细致地介绍解释工作,让代表、委员了解全县情况,提高函复的满意率,调动代表、委员的积极性。
(四)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建议、提案内容广泛,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有的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有的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大求实、务实、落实的力度,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同时,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交流,倾听他们的呼声和要求,要改变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