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猪苓种和蜜环菌种管理的紧急通知

作者: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4-11-02 00:00 【打印本页】

关于加强猪苓种和蜜环菌种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我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县建设步伐,全力打造“秦岭绿色药谷”,建设“秦岭猪苓之乡”,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鼓励群众发展猪苓产业的若干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种植猪苓的积极性,特别是自今年9月21日全县猪苓基地建设现场会后,猪苓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形势喜人。但是在猪苓产业发展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乱采、乱挖、高价操纵和制造、销售劣质蜜环菌种的现象。为了切实做好中药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保障猪苓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重点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中药材产业领导小组,将猪苓基地建设作为近年中药材重点产业的突破口,落实人员,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当地猪苓产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种源管理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开展种源宣传与管理,制定强硬措施,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地采挖野生种苓,严禁无序乱采滥挖,进入国有林采挖的,由地方政府出面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要加强猪苓种子的管理,种植时要选择生长期在3年左右的优良种子,对未到年限或老化的猪苓不能作为种子进行种植。各乡镇要聘请当地的“土专家”对种子进行把关,确保质量,同时要禁止种源外流和盲目哄抬种价,以确保当地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菌种质量的管理

    各乡镇在发展猪苓产业中,要切实加强对菌种质量的管理,凡销售给种植户的菌种要符合质量标准,坚决杜绝伪劣菌种的销售,保证当地猪苓产业成功高效。

四、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县政府要求,在我县猪苓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县级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分兵把口,共同营造猪苓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县科技局、药菌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蜜环菌菌种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县物价部门要对猪苓苓种和蜜环菌种的价格进行及时调控,严厉打击哄抬种价的不法行为;县工商部门要对猪苓种和蜜环菌种供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县农业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猪苓种和生产、经营蜜环菌种质量的监控。近期由工商局牵头,会同物价、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发现不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不等不靠,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理念,主动介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共同维护和保护药农利益,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绿色小康县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